其他**设计条件详见梧建设[2019]24号、梧自然资函[2020]590号、梧自然资规设[2019]160号、粤桂发规建函〔2020〕18号 、苍建规[2012]26号、梧自然资规设[2020]444、112号,粤桂发规建函[2020]8、12、11、17、56号文件。 除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并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至2020年12月11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拍卖、挂牌出让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 五、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 拍卖出让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26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文件到梧州市自然资源局3楼办理报名手续、索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和咨询。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公告截止日,梧拍挂[2020] 4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达3人以上(含3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不足3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出让申请:在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若仍有竞买意向者参加竞买,也可于2020年11月27日9时至2020年12月9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到梧州市自然资源局3楼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予以受理竞买报价。 六、拍卖、挂牌出让竞得人土地使用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七、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