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13条措施”和“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等政策规定,帮助个体工商户共度疫情期经营难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认真组织落实房租减免政策,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推送等形式向租赁我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承租户进行政策宣传,落实专人专窗对提交书面申请的承租户进行资质审核。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租用直管公房非住宅的个体工商户可免收2020年2至3月租金,4至6月租金减半。截至5月15日,已为33户租用直管公房非住宅的个体工商户完成租金减免。其中租金减免金额11.62万元,涉及面积1526.37平方米。
温馨提示:申请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减免租金报告一份
2.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承租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如需了解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政策,可咨询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