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已累计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9部,正在施工102部,正在办理审批手续133部,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初见成效。
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已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支持政策,12个设区市已出台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并实践总结出一批“广西经验”。如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南宁市在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专窗,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查,大幅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贵港市实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实行“先行开工、后补材料”,并指派专人赴现场指导和监督。
在减轻群众负担方面,桂林市规定加装电梯项目可提取30%专项维修资金;柳州市、贺州市创新采取企业“部分垫资、完工返还”模式,业主仅用在项目完工获得财政补助后返还企业垫付资金即可;贺州市进一步针对不同楼层研究制定资金分摊比例参考方案,有效解决业主自筹资金分摊意见不合的问题。
“今年年底前,广西将至少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50部。”自治区住建厅勘察设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广西已下拨20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将150部加装电梯任务列入各市2020年绩效考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市,将被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