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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推行“交地即交证”颁证模式

2020-11-27 16:09反馈/举报
        “交地即交证”改革顺利落地,成为继“交房即交证”后,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
        今年年初,市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东融”战略,全力打造广西“东融”枢纽门户城市的工作部署,结合作风兴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今年6月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共同印发《交地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交地即交证”的工作方式。通过采取主动服务的方式,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办、确权登记科、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勘测**院等相关科室,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办理、主动对接等多项工作措施,将“交地即交证” 列入服务范畴的项目,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资源勘测**院提前把相关工作前置到出让公示环节。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的时间间隙,将完成不动产权证审批的一连串流程并联,提前做好集中预审、现场踏勘、信息录入等工作。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宗地交付书”当天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简资料、优程序、共信息、合系统、并审批、明责任、压时限等措施,实现了交地与交证“零时差”。
        办结时限由3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提速 80 %以上,有效促进出让用地早开工、早投建,节约企业投资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助力打造**营商环境。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交地即交证”政策的实施,是一场以“*多跑一次”为目标的改革,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成果转化。对于企业而言,办事时间大幅缩短,投资成本降低,有效解决了交地和交证不同步的矛盾,对其开展融资贷款等经营活动起到积极作用。对于部门而言,通过科学统筹审批资源,为企业提供全套“打包服务”,增强了办事协同性,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PS:“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此举**限度地缩减了企业等待办证的时间,加快了企业开发建设速度;同时,发证所需的各项审核工作从后置变成前置,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用地流程,为企业**程度节约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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